欠债公司倒闭了,欠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31 13:35) 点击:40 |
在面对债务的情况越来越多时,公司经营不下去破产的情况随处可见。那如果欠债的公司倒闭了,欠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网友咨询: 欠债公司倒闭了,欠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倒闭后债务还能要回来。 债务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还。 律师解析: 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如下: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享有诉权的股东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之前应当穷尽所有可能解决僵局的途径,例如协商、股权转让、股权收购等。找法网提醒您,只有当无法协商解决问题或股东要求退股,其他股东无能力购买及其他人无人购买时,才能解散公司。 4.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股东,应当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企业倒闭之后债权人也可以向其法人代表等进行追债,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是: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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